管它什么味道,反正我喜欢你手上的吉他。25岁高龄的时候,新街口某个二小子卖我一把古典吉他,他弹得好听极了,我却摸都不敢摸一下,付了钱像偷了人家的琴一样扛回家.快快出歌吧,一定要从里面闻见吉他的木头味道!
太酷了,马条我爱你!